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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就业

长春人文学院于1988年建校,2004年被教育部批准成立为实施普通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,2020年底成功转设为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,转设后学校更名为:长春人文学院。学校按照国家计划实施全国统一招生。学生学习期满,成绩合格,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监制、网上电子注册、国家承认学历的长春人文学院毕业证书。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,由长春人文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。

学校现有12个基层学院,36个本科招生专业。2009年起,先后与东北师范大学和省属六所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,2017年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。在校本科生、硏究生12000余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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